- 2023
來源:中國中醫藥報
近日,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強全省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并印發《吉林省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運行方案》,明確進一步完善三級推廣中心設置,建立省、市(州)、縣(市、區)三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發揮中醫藥適宜技術在基層常見病多發病防治中的優勢和作用。《方案》提出,實現三級推廣中心建設全覆蓋。成立省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依托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建立省級推廣中心;組建市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依托各市級公立中醫醫院組建市級推廣中心;完善縣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對原有、依托縣級公立中醫醫院建立的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基地進行優化升級,建立縣級推廣中心。
《方案》明確,推進三級推廣中心培訓能力提升。優化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師資隊伍,配備知識儲備豐富、年齡結構合理的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授課教師。原則上,省級推廣中心師資團隊不少于30人、市級推廣中心不少于20人、縣級推廣中心不少于15人。配備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設施設備,推廣中心應具備符合規范要求的設施、設備,設置有符合標準的適宜技術示教和實訓場地。此外,省級、市級推廣中心推廣項目不應低于10類60項,縣級推廣中心推廣項目不低于10類45項。
《方案》還提出,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培訓。市級推廣中心對無縣級推廣中心覆蓋地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培訓;縣級推廣中心對縣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培訓。到2025年底,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不少于10類40項;10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規范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100%社區衛生服務站、80%以上村衛生室能夠規范開展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